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二日内将伤员送往诊治医院,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接受工伤审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人社部门,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成的工伤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28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意见,并告知职工申诉渠道和期限。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认定意见的,可以在28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延长14个工作日。同时,职工还可以申请复议和申诉。但是,实际情况可能因不同的地区和单位而有所差异。在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也会根据工伤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并确保合理的赔偿和维权渠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二日内将伤员送往诊治医院,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接受工伤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