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票儿童的范围为6周岁(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客票半价优待儿童的范围为6—14周岁或者身高1.2—1.5米。满足年龄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均可享受相关优待。 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关于国内水路运输旅客优待服务 (一)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为持有效证件的军人、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及老幼病残孕等旅客提供优先购票、安检、候船、登船和乘船服务。 (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向下列旅客提供优惠票或免费票优待服务。 1. 对年龄超过6周岁但不超过14周岁或者身高超过1.2米但不超过1.5米的未成年人,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对有成年人陪伴的年龄不超过6周岁或者身高不超过1.2米,且不占用座(铺)位的未成年人免费并出具免费票(1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计入乘客定额);如未成年人需要单独占用座(铺)位的,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每位成年旅客可带两名持免费票的未成年人,超过两名未成年人时,对超过的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2. 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其有效证件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3. 对寒假和暑假期间乘坐往返于学校和家庭居住地之间水路旅客班轮运输船舶,且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其有效证件应当分别执行往返各一次的客票半价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