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授权销售正品是否违法 |
释义 | 一、未经授权销售正品违法吗 违法。未经授权销售正品的行为,虽未直接侵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但实施人在未对产品品牌做过任何贡献的情况下,无偿利用商标权人不断努力扩大的品牌知名度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被制止,并应当为自己获得非法利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什么是被授权商 被授权商又称品牌授权经营商。他们支付权利金租赁特定的品牌结合的他们商品或服务中,他们并不享有品牌的所有权。授权给他们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帮助:通过使用某种知名的图像,授权产品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光顾和忠实而购买;对某种特定品牌授权的投资能让经营商的产品具有唯一的特征和含义从而从其他大量相似的产品中区别开。通过这些独特的合作让他们的产品分类,经营商能建立他们自己的产品形象,可以有更高的价格,更大的销售量,获得更大的利润。 三、无品牌授权销售有什么法律后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他人品牌商品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如果品牌是注册商标的,会构成侵犯商标权,要承担赔偿的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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