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 (二)抗日战争时期: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三)解放战争时期:我决心加入中国共产党,诚心诚意为工农劳苦群众服务,为新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干到底,自入党以后,努力工作,实事求是,服从组织,牺牲个人,执行命令,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永不叛党,如有违背,愿受党纪严厉制裁,谨此宣誓。 (四)现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