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一、病假是多久?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所以职工病假最长可以请24个月,但是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 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