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预付款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金钱。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 (一)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二)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支付预付款方不履行合同的,并不丧失预付款,收受预付款的一方违约的,也不需要双倍返还预付款。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说白了,就是工程合同签订后,为了使得能继续运作,提前支付给一部分现金,作为工程启动费用。他不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工作证明等,因为预付款是合同订立初期,合同还没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进度款,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在选用时,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造价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换而言之,就是你施工单位做了多少工作,我按照合同应该支付给你多少钱,以保障施工工程得以循环工作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