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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办结婚证怎么离婚?
释义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2年2月1日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其实属于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其中我国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保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事实婚姻是否有继承权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中的当事人之间相互之间具有继承权。
    如果是在此之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当事人相互之间也就不具有继承权,因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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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