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如何规定员工违法行为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通常设定的违约金条款只针对员工在职期间,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除此之外,员工只要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之后,就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员工行使法定的辞职权,不构成违约,也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 此外,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应该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金额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则违约金不可以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法员工病假工资规定 我国劳动法并未对病假工资作出规定,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对病假工资作出了规定。首先,职工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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