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过失;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