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证的有效期是8小时;二级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证的办理动火证由动火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办理。其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单位提出,属施工方面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落实,属生产方面的由生产单位给予安排。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管架上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经所在区域生产单位审查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第二条 不落实动火制度,不采取防护措施,违章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