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媳妇可以拿去做抵押吗 |
释义 | 因为房子所有权人登记为丈夫的名字,所以,房子是规丈夫所有的,丈夫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若妻子想拿该房产作抵押的,应当经过房产所有权人的同意。但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则一般只登记丈夫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给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拿去抵押也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也就是说房产证登记丈夫的名字,妻子向抵押,不论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需要经过丈夫同意。 一、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的认定,不同情况结论不同,具体如下:1、婚前的房产如果是丈夫和妻子共同共有的,则离婚后出售房子所得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的房产如果是丈夫和妻子个人所有的,则离婚后出售房子所得价款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房子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离婚后出售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买房子是写谁的名字? 夫妻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归夫妻双方,写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不影响该房子所有权的认定。但是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的,就不一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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