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被告男方无正当拒不到庭,法院是可以作缺席宣判,但是如果离婚涉及到抚养、赡养等不到庭无法查明情况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六个月后再行起诉。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如何判决 女方起诉离婚,被告男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否则就要求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六个月后再行起诉,不然等到六个月后,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还需再等六个月。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一)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三)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四)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五)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六)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七)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