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户口注销一个,注销的户口名下的房产怎么办理变更到另一个户口上面?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注销户籍通常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死亡,一个是外迁,但是公安局在注销户口时有严格手续,必须有相关单位提供证明才可注销户籍,比如人死亡后有殡仪馆的死亡证明、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这个人死亡了。如果外迁也是一样,比如从一个城市迁到另外一个城市,那个城市给这个城市发一个准迁证,准迁证进入到档案当中,要凭有效的证件把户口注销掉,这是一种情况。公安局无故注销户籍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在管理上有疏忽。还有工作上的疏漏,比如现在有的户口都是联网登记户口资料,在登记的时候,漏登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属于漏登拿你原来户口的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补证,所以应能找出哪出差错了,把差错找回来,拿着原来的户口本登记信息到派出所查阅一下,然后恢复你的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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