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期会有工资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办理流程: 1、在车辆管理所填写一份《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如果是单位购买,须加盖单位公章; 2、随车吊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随车吊专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4、随车吊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随车吊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如购买洒水车、垃圾车、高空作业车等可免税的车型,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凭证,另外产,单位购买的要在此凭证上加盖公章);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如果原件已丢失的,可用其它任意一联发票的复印件到保险公司加盖保险公司印章也可); 7、如车辆是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号码)拓印膜; 9、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外部检验报告一份。(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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