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继医疗费一次性赔偿如何处理 |
释义 | 医院出具了医疗证明需要后续治疗及大约的费用,并经过交警部门在调解书中注明,保险公司核定后合理的费用都可以赔付,是一次性赔付,不可以先赔前期的费用,等二次手术完成再赔一次的,交强险没有规定只赔付事故认定书下来时之前所产生的费用,不赔付事故认定下来以后的后续治疗和误工。 但交强险是有限额的,医疗费限额是一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在不超过此项限额内赔付,误工费护理费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付,如果伤者前期治疗费已超过一万元,那么当然不赔付后续治疗费了,可以在商业三者险赔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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