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构成事实婚姻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事实婚姻的定义、特点和解除方式,以及结婚登记的条件。事实婚姻指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具有夫妻身份和公开的夫妻身份,但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事实婚姻的解除方式包括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和直接解除同居关系。结婚登记的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以及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况可以被视为事实婚姻? (1)在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应无配偶,如果他们之间有配偶关系,则将被视为重婚。 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一)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二)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三)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三、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拓展延伸 事实婚姻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实婚姻在离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当事人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并且感情确已破裂。其次,必须是因胁迫结婚的,或者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果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并且无过错方提出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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