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是否会返还多退的赃款? |
释义 | 赃款退还应按损失金额退还,不得超额退还。被告人交赃款和赔偿损失需区分,被害人有权要求全部退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 法律分析 赃款,是损失多少退多少,不能多退。如果多退,就是赔偿损失,而非退赃款。如果行为人将赃款和损失都交给公安局,你有权要求全部退还。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法院是否有权利保留多退的赃款?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有权利保留多退的赃款。当判决结果确定被告需要退还赃款时,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多退的赃款。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被告退还赃款后,发现还存在额外的赃款或者其他相关款项。法院保留多退的赃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款项都能够归还给合法的权利人,维护正义和法律的公正性。因此,法院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利保留多退的赃款,以便妥善处理案件并保护合法权益。 结语 赃款退还原则是损失多少退多少,不得多退,否则属于赔偿损失而非退赃款。然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全部退还。法院在处理案件时,有权保留多退的赃款,以确保所有相关款项能归还给合法权利人,维护正义和公正。因此,法院保留多退的赃款是为了妥善处理案件并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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