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卡改换社保卡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旧医保卡到社保中心提交申请办理社保卡,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属银行办理激活,激活后持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开具清户通知书。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