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办了个体户营业执照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
释义 | 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参保满1年、非自愿失业、已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个体户注册后是否仍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福利? 个体户注册后是否仍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户注册后将不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个体户的注册意味着您已经开始经营自己的业务,不再属于传统的雇佣关系,因此失业保险金将不再适用于个体户。失业保险金旨在为失业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而个体户已经具备了自主创业的能力和责任。然而,作为个体户,您仍然可以考虑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以确保自身的保障和福利。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个体户注册后将不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个体户已经开始经营自己的业务,不再属于传统的雇佣关系。失业保险金旨在为失业员工提供经济支持,而个体户已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和责任。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以确保个体户的保障和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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