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多长时间内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应该在孩子出生二十天左右就要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三十天。办理出生证明所需的材料包括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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