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去法院起诉不履行离婚协议 |
释义 |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情况等一系列的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5个工作日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 然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最后,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一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起诉离婚为什么要到男方当地 一般去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第一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等材料。接下来是法院审理阶段,这是法院审理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男方起诉离婚程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另行宣判。 二、离婚小孩如何判决 离婚后孩子的判决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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