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作为证人出庭是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取保候审期间出庭作证的证人则需要特别注意证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保障自己的证言不被篡改,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事先准备:证人可以在出庭前充分准备好证言,包括事实陈述、证据准备等。这样可以避免在庭审中遗漏或忘记重要的证言内容。 2. 保护证言:证人可以将证言以书面形式保存,并在庭审中要求法庭收录。这样可以确保证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可以为以后的维权提供证据。 3. 防止恶意行为:如果证人发现有人试图篡改或干扰证言,可以及时向法庭举报并保留证据。同时,可以要求法庭对证言录音或录像,以确保证言真实可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证人作证应当如实陈述所知的事实,不得隐瞒、歪曲或编造事实,不得拒绝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 第九十条:对证人的询问应当有利于查清案件的真相和法律适用,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证人权利和保障措施。 第九十八条:证人提供的证言应当如实反映其知道的情况,证言不得被篡改或捏造。法庭应当对证言进行录音、录像或者记要,并告知证人有权要求对记要核对。对证人的证言,应当进行交叉审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