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如需寻求证人证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书面证言:可以书面撰写证言并加盖证明人的签章,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 2. 通讯录:可以向证明人索取通讯录,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证明人,让其提供证言。 3. 证人出庭:如果证明人同意出庭作证,可以通过律师或法院通知证明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被告人在侦查过程中和审判过程中,有权进行辩护,对证据进行质证,提出证据和意见。对关于自己的犯罪事实、证据和量刑建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力收集、提交必要证据。需要法院调查的,应当请求法院调查。法院可以调查必要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刑事案件中,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提出询问并阐明自己的意见;出庭应当陈述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并对质证、辩论、申辩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