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协议离婚债务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债务方偿还。 一、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和承担方式如下: 1、约定共同承担 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2、协议分担 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一年后能再起诉吗 离婚后一年不一定可以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如果是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不可以再起诉。 2.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无过错的一方作为被告的,在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就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再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在诉讼离婚中作为原告的,则离婚后就不能再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了。 3.如果是离婚后法院有财产未分割的,或者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再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如果是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反悔的,也可以再提起诉讼。 5.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了,也可以再提起诉讼,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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