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公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监护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依次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二)监护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1)身份证(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1)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证明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3、证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残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4、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 (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二、未成年犯罪构成再犯吗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在未成年前犯罪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服刑结束后如果成年后再次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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