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不在本村有宅基地吗 |
释义 | 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本村不能申请宅基地。 一、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原件 宅基地转让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不能私下买卖。宅基地转让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宅基地转让要达到以下条件: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 5、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二、宅基地用途同村买卖合同合同有效吗 同村居民之间买卖宅基地及房屋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根据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宅基地流转及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认定合同有效。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三、宅基地红线是什么意思 宅基地红线是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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