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与拘留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刑事拘留的条件及意义: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存在紧急情况。被拘留并不意味着定罪,只是调查程序的开始。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否则可能无罪释放。公安机关在使用刑事拘留时需严格审核是否满足条件,只有当事人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有被害人指认时,才能拘留。注意,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要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有被害人指认的。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如果只有被害人指认的话,当事人并非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则不能拘留。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被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刑事拘留,只需要公安经群众的举报或线索的提供、主动侦查等认为某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就可以实施,如果经过调查不构成犯罪的,也不会给予国家赔偿。刑事拘留只是调查程序的开始,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并不能给某某定罪。 刑事案件相对于民事、行政案件具有更高的证明标准,证据需要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如果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则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公安机关在使用的时候要严格审核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如果有受害人指认,当事人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话,则可以拘留。但是需注意,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结语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必须同时具备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身份,并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定罪,而是调查程序的开始。在刑事案件中,证据必须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才能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律师编辑,我们应当对刑事拘留的条件和限制有清晰的认识,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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