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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扣除年度什么意思
释义
    扣除年度,是指申报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服务的年度,并且我们在选择时,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 例如纳税人于2019年1月完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以后,在2019年1月-12月这段时间内,该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都是生效的。 但需要纳税人注意一点的是,对于子女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这种连续多年的扣除服务,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扣除年度”,官方系统不会默认连续的。
    个税扣除年度是指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一整个年度。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税申报扣除比例怎么选
    1、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4、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6、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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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