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武装押运属于武警内卫部队负责,武警属于部队,押运公司属于非事业非国有单位。 在国内,一般都由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全程武装押运。负责武装运送现金及重要凭证等至银行或其他大型商场的安全保卫人员成为押运员。这类人员是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受过部队训练的,能熟练控制枪支、弹药。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无犯罪记录与前科,心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在执行押运守护任务时依法佩戴枪支,遇劫或其他紧急事件时,押运员应先对嫌疑人予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示警仍无效时,可依法使用武器。 法律依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