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释义 | 单位犯罪是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追责的,刑法对于单位犯罪主要还是采用两罚制的。所谓的两罚制就是既判处罚金,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这里的相关人员主要就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和单位犯罪行为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一、单位犯罪起诉法人是当事人吗 单位犯罪起诉的法人不一定是当事人,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一般单位犯罪单罚制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单位犯罪只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不会对单位处以罚金刑。 二、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什么原则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中,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记性处罚,而不处罚单位。 三、非法集资员工怎么自保 下面,我给大家探讨一下非法集资员工怎么自保的问题。非法集资犯罪包括四个具体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既可以是自然人犯罪,也可以是单位犯罪。《刑罚》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一般是单位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员工,但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单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单位员工应当怎么自保?我个人提出以下建议:1、自己不参与所谓的“投资”,也不鼓动、诱使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所谓的“投资”。2、立即辞职。3、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采取举报、自首、立功等措施,以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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