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和保护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1.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明知或应知前列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即恶意第三人获取、使用、披露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2.针对侵犯商业秘密途径及行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通过内部保护——健全内部保密制度、外部保护——通过行政机关保护、通过合同保护、通过法律保护商业秘密。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金额是多少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 二、刑法中如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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