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户口新政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规定,在成都市居住满2年(持我市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满2年的时间可累加计算),已经在我市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6㎡/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涉及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办证时间,是指以正式受理申请当日为截止日期上溯计算。办理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未成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一、成都居住证申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最近2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最近2年《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入户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已在网上进行签约备案的)和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注:按居住期满条件申请入户时,办理居住证(含IC卡暂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应为同一人。 二、成都居住证申领条件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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