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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黄石居住证有什么用,持证可提取公积金
释义
    本文介绍了湖北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措施。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便利措施包括出入境证件办理、身份证补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生育服务登记、子女义务教育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居住证申领等。该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分析
    湖北的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呢?根据政策解读,在湖北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将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9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7项便利,包括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执(职)业资格考试与申请授予执(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
    其中,关于子女就学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办法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关于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居住地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此外,关于落户问题,《办法规定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委托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申领受理等工作;并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且公安派出所和受理机构应当畅通居住证申领渠道,具备条件的,可以采取网络、传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受理居住证。关于居住证工本费的收取,《办法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居住证制度实施以后,暂住证的效力,及居住年限的计算,《办法作出相应衔接,规定《办法施行之前领取暂住证并继续居住的,暂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申领居住证,暂住年限计入居住年限;《办法施行前已经进行居住登记的,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政策原文: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二)社会保险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教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享有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计划生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免费享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及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
    (六)住房保障服务。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居住地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免费享受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以及公共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九)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参加执(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执(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拓展延伸
    黄石居住证怎么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费用一目了然
    根据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是公民在居住地的身份证明,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并可按当地居住年限累计享受居住地年度积分。
    一、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申请人需通过互联网个人服务平台或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居住证。
    2. 材料提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 审核通过: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领取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房屋租赁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4. 就业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平均值达到2000元以上的相关证明。
    5. 学生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平均值达到2000元以上的相关证明。
    6. 投资纳税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满100万元的相关证明。
    7. 荣誉奖励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2年内在我市获得的各类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费用
    申请人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当地政策而定,一般包括办理费、制证费等。
    综上所述,办理黄石居住证的流程、申请材料和费用都有一定的规定。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结语
    湖北的居住证持有者可以享受9项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便利,其中包括子女就学等社会关注的问题。此外,根据政策解读,在湖北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将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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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