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元江县红光社区旅游项目由当地旅游部门规定,旅游项目是指在一定期间内,一定预算范围内,为旅游活动或以促进旅游业目标实现而投资建设的项目。它包括景区景点项目、饭店建设项目、游乐设施项、旅游商品开发项目、旅游交通建设项目、旅游培训教育基地项目等,涉及“食、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贯穿旅游业发展的整个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