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权利转让说明什么 |
释义 | 合同权利转让包括了下列情况: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效力。 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 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转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再向债务人请求付款,债务人也不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者共同债权人,必须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对受让人主张的抗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债权转让其效力如何?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向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能不能撤销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如无约定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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