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
释义 |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收购要约效力有哪些 收购要约效力有: 1、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有竞争要约的除外; 3、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条件变更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和公告。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合同订立程序有哪些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三、什么是合同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合同要约。有效的要约要求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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