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 区别 |
释义 |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风险区别 很多劳动者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看作是一样的,但实际上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 1、两者适用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在工作过程中,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发包方对劳动者基本不承担责任。 2、两者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要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外包中的劳动者,主要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管理劳动者。 这一点,是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核心区别,劳务外包中,发包方的要求和指令应下达给承包方,而不是劳动者。 3、两者用工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作为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劳务外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也就是说承包方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在于,用工单位或发包方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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