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购房公共维修基金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公用维修基金又叫房屋维修基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我们住的地方有些区域属于公共区域,如果这些地方出现了损坏,就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而不可能让某一部分住户出资。
    一、缴纳比例规定
    一般来说,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维修基金的缴纳也会在合同中有所规定,购房者基本是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不是开发商的收入,所以不会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主要是以90元/_的标准、而多层(含别墅)50元/_,当然,由于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会与当地的经济水平挂钩,所以具体的收费标准会有细小的差别。
    二、法律法规方面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将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三、缴纳时间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新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比例一般是2%—3%,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或者合同的约定也可能会有变动。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18: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