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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三年离婚后彩礼是否要退还男方
释义
    结婚三年离婚后彩礼钱不需要退给男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在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是不需要归还给男方的。离婚彩礼的规定如下: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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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