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不能参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4、不能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 罚金;?(二) 剥夺政治权利;?(三) 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