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的警察级别套改,是指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后专门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对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重新规范了称谓,并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例如将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规范为:所长、副所长。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第二条 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