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原则。依这一原则,出生前的胎儿尚未成为法律上的人,那么自然就不应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吗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这一原则是否正确,有探讨的必要。 一、怀着孕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关于怀孕期间离婚小孩归谁这个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胎儿在未出生前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法律也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在待胎儿出生以后,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然后依法执行。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结合两人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做判决考量,判给更有利的一方。 二、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