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2.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3.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4.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5.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6.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一、老师对学生罚款违法么 老师对学生罚款是违法行为。老师不具有对学生罚款的权利,罚款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二、老师摔手机犯法吗 老师摔学生手机是犯法行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