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胎儿利益的 |
释义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时胎儿的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未出生小宝宝是否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小宝宝是有继承权的,且任何人不得侵犯其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胎儿在面对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不产生义务的关系时,将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一般由其母亲代为保管,但如果胎儿出生时无生命特征的,视为其自始无民事权利能力,即胎儿所接受的赠与和继承所得,举要返还,无义务人权利义务关系自始无效。 二、如果胎儿出现侵权赔偿能主张婴儿的 胎儿的母亲可以代为胎儿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胎儿能否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一般认可胎儿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的生存权和健康完整权。我国法律认为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具有成为权利主体的可能性和唯一性。 三、胎儿可以继承吗? 胎儿能行使继承权,但要满足法定条件。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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