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腹中的胎儿在怎样的情形下才有继承权 |
释义 | 分割遗产时应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一、怎样处理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对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处理,是由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来决定的。如果胎儿出生的时候是活体的,那么就应该保留该婴儿所有的份额,母亲可以代为保管。如果胎儿出生不久后就死亡的,那么就应该保留婴儿所有遗产份额,但是应该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的继承来进行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继承人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继承 继承人继承具备的条件有: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因为要成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就必须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必须生存。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的人,其法律人格已经消灭,不再存有继承能力,当然不能成为继承人。只要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出身、精神状态的影响,都有资格成为继承人。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都可以作为继承人。只是由于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当他们作为继承人接受他人的遗产时,必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接受和保管。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没有这些关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继承人的遗赠,也只是受遗赠人,而不能被称为继承人。3、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因此此时还不能将其认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4、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如果有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丧失继承权的,也不能成为继承人。但如果是有以外的违法犯罪行为,即使被判处刑罚,也不丧失继承权,仍然可作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子女继承权的分配是怎样的 子女继承权的分配具体如下: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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