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子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但前提是继子与继母之间存在抚养的关系。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权利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