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全部住户(不包含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填报。 人口普查是按现行人口普查政策是有针对性的人口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是对总人口、民族、年龄、户口数、身体条件、是否残疾、有效劳动力和一二三产业各行业青壮劳动力占比和其它高素质人才资源数据统计、政策调整后的计划生育出生率、婚龄单身人口和性别比、出生性别比调查、职业、教育程度、婚姻构成分析汇总等登记搜集,并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全范围一次性调查登记计算,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资料评价、汇总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 人口普查特征: 1、调查组织的高度集中性。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按国家法定的普查方案协调进行的专门性调查。 2、普查对象登记的全面完整性。要包括某一地域内的全部人口。3、调查登记的直接性。须按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使每一普查对象取得原始资料逐项填报登记。 4、登记时点的标准性。要按照严格规定的同一标准时刻进行登记。 5、要按照现代化的统计原理、原则和方法,制定统一的科学的普查纲要和调查方法。 法律依据: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十三条 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