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0级伤残鉴定标准: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一侧部分面瘫;嗅觉功能完全丧失;尿崩症(轻度);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1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3)一侧部分面瘫;
 4)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5)尿崩症(轻度);
 6)四肢重要神经损伤,遗留相应肌群肌力4级以下;
 7)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8)开颅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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