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
释义 | 法律咨询: 建筑工程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答: 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令第82号发布的《建设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相关法律知识: 《建设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为: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不少于45日;二级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30日;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不少于20日。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概念设计招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 一、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1)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7] 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资格预审、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 由于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要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 (2)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的活动。 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3)开标 即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要内容。 开标的最基本要求和特点是公开,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4)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 由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和顺序确定,因此,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5)中标 中标,也称为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按照法律规定,部分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之后还应当依法进行公示。 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方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6)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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