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刑事案仲,法庭休庭在没开庭给我判,我请律师去阅卷,为什么不让阅卷 |
释义 | 一般律师刑事阅卷几天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律师阅卷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仅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而对于律师阅卷时间则无相关时间限制规定。 律师刑事阅卷移送审查起诉期间会阅卷吗? 一、律师刑事阅卷移送审查起诉期间会阅卷吗? 1、通常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阅卷,也就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而作为被害人,其会请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但是,有一个前提,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阅卷要经过检察院的允许。 2、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则不需要。不过一般在实践中,对于被害人请的律师,检察院一般都会同意。 3、这种程序性的事项是有明确的法规规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五十六条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参照本规则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4、在审判阶段,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也会申请阅卷,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同样,也需要经过许可。 二、审查起诉的证据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 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律师刑事阅卷移送审查起诉期间会阅卷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律师什么时候可以阅卷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案件在申诉阶段可以阅卷吗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按照规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阅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得到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查阅有关的案卷。 请了律师但是没开庭,律师费能退吗 请了律师但是没开庭,律师费一般不能退。律师已经代理案件并代为准备诉讼材料,即使没有开庭的,律师也履行了合同义务,一般不退律师费。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未开庭可以退律师费的,按照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该内容由 吴银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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